不死法医
好像很久没有走路上下班了吧,有多久呢,时间快记不清了,但最后一次一定应该是在14年。若不是下雨,应该还是会骑着那辆专为通勤而买的自行车吧。
自行车,14年买了好几辆,有几百的,也有几千的。但最贵的车并不是最经常的骑的车,因为担心怕丢,反倒成了家里的一件摆设。但是两三百块钱的自行车却经常载着自己上下班,即使上次经过一次追尾事故之后,车子性能明显下降,但仍然无法妨碍它成为自己上班不至于迟到的最大救星。
想想,真的有些讽刺呵。美好的东西总是容易让人患得患失,你最不在乎的反而给你带来的是更多的价值。
若不是这两天下雨,应该不会重温走路走下班的感觉吧。最初搬家的时候,每天就这样走上40分钟,上班下班,早上听着FM103.7的“早安新发现”上班,晚上听着FM103.7的“最爱K歌”下班。以至于今天走路回家时,告别许久的习惯,又习惯性的将收音机调频调到FM103.7。广播里正播放着小刚的一首老歌《男人海洋》,快到家时听到广播里,一位听众咨询主持人,他喜欢上一个有男朋友的女孩子,一天不主动发信息自己就已经崩溃,该怎么办。主持人的回答,实在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,貌似这个问题最后以广告收场。
回家之后继续读书,虽然自己每天都在读书,但对于自己每天的读书量都不怎么满意,不是周六周末很少能在一天之内读完一到两本书。一本《乌合之众》从上周就开始读,一直读到现在,仍未读完。其实自己是有时间的,但早上的时间用来了睡觉,中午的时间用来了睡觉,晚上的时间用来了睡觉,实在是有些浪费生命。
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的生命总有结束的那一天吧,所以才会对自己的虚度光阴那么不满。
在写篇文章之前,我并没有在读书,而是在看一部美剧,名字叫作《不死法医》。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,不由得让我想到古剑奇谭中的太子长琴,拥有不死之身的人,不是什么幸运的事,而是一种诅咒。因为经历过太多,在生活中再也找不到惊喜。
很长之前读过一本书叫作《维罗妮卡决定去死》,书中写她决定自杀的理由时写道:
第一条理由:生命里的一切均一成不变,一旦青春消逝,一切都会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。衰老将留下无法逆转的印记,疾病来了,朋友们远去了。终于,活着不会为生命增光添彩,而刚好相反,受苦的可能却大大增加。
第二条理由更为哲学:维罗妮卡读报纸也看电视,她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什么。一切都错乱了,而她却无法重整局势,这使她觉得自己很无能。维罗妮卡几乎确信,死亡将终结一切,因此她选择了自杀,这是最后的自由,也是永远的忘却。
好像那些准备寻找死亡的人,好像没有人是因为觉得自己生命活更更长,而是找不到一个叫作hope的东西。
It’s not the number of year we live that matters.Our lives just add up to a series of moments. We never know when or where they’ll happen. But they sick with us,marking our souls forever.
我们能活多少年并不重要。我们的生命无非是有无数的瞬间组成的。我们永远无法知道,它会发生在何时何处。但这些瞬间会伴我们一生,在灵魂印上永远的标记。
历史上的今天:
- 2014: 贵圈真乱<五>:朋友圈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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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过,顶一下
东
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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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分钟,是来回的吧!
东
单程啊
Me.稀奇
非常喜欢:想想,真的有些讽刺呵。美好的东西总是容易让人患得患失,你最不在乎的反而给你带来的是更多的价值。:
东
偶有所感吧,谢小美女赏识。
瑾瑜
是啊,有时候我们反而被美好奴役了~
东
因为,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。